嘉兴市流通与消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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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相关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嘉政发〔2024〕13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家电、家装等以旧换新行动。现将《嘉兴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精神,根据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稳定扩大消费规模,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推进汽车、家电、家居产品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激发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补全产品以旧换新链条,持续推动全市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满足人民日渐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居民生活质量提升。
2024年,省市县三级联动,围绕以旧换新主题,组织汽车、家电、家居家装巡回展10场以上,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增长15%以上,家电销售额增长5%以上;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累计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26个。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
年销售量达10万辆,渗透率达50%以上;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5%;累计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32个。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按照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担原则,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利用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系统,做好补贴资金申领、审核、监管等相关工作。对报废个人名下指定乘用车并在嘉兴市内购置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或列入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补贴。(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地政府具体落实,不再一一列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汽车置换更新、油换电、汽车下乡等出台支持政策,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汽车下乡等各类活动,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消费。
(二)优化汽车消费供给。全市每年组织并且开展汽车嘉年华、展示展销、汽车下乡等主题促销活动10场以上。鼓励本地生产企业和汽车经销商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展本地制造汽车团购活动。(市商务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快南湖中熙、秀洲赛博、海宁Gcar新能源汽车销售集聚区建设和主体招商,2024年形成规模集聚。鼓励桐乡、平湖、秀洲围绕整车制造产业,建立新能源汽车、房车销售品牌销售集聚区,扩大嘉兴制造汽车影响力。(市商务局,南湖区、秀洲区、海宁市人民政府)引导金融机构落实省级政策,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确定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市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谋划推广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全市80%的社区和50%的行政村,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形成全市“5分钟充电圈”。(市发展改革委)
(三)支持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持续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反向开票”。(市税务局)落实异地交易登记便利化举措,支持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大型二手车出口企业设置登记服务站。(市公安局)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规范二手车市场交易行为,到2027年,全市二手车经销企业达到400家、二手车交易市场达到10家,全市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20万辆以上。(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合乎条件的汽车生产和经销商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我市二手车市场规模与影响力。(市商务局)
(四)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市县财政配套,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购置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购置家用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集成灶、洗碗机、热水器等达到1级能效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家电,可按照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立减补贴,单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全市每年组织并且开展家电家居相关的博览会、下乡、进社区等促消费活动10场以上。鼓励家电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等促销活动,对旧家电回收抵价扩大适合使用的范围,实现一种家电可全品类抵价。支持银行金融机构推出购置家电分期免息、贷款优惠等促销政策,推动政策优惠叠加,增强消费者获得感。(市商务局)梳理嘉兴制造的适销终端家电消费品制造企业名单、产品目录,鼓励以出厂价、批发价等优惠价格开展销售业务。推动家电销售企业与制造企业产销对接,助力嘉兴制造家电产品进商场、进平台。(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推动家装换新消费。整合秀洲、海盐集成装饰,嘉善整屋定制、南湖高端寝具、海宁集成灶具等产业资源,全方面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2024年完成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20个以上。大力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和大修改造。(市建设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落实)梳理新楼盘目录和家装终端消费品生产企业、产品和价格目录,组织并且开展产销对接;鼓励家装企业打造样板间、建设工厂店,支持在居民区设置展示展销区、开展集中上门营销等活动。(市建设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抓住618、双11、双12等网上购物节契机,通过6家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50余家电商共富工坊和电商直播中心资源,开设家装消费促销专场。(市商务局)鼓励家装终端消费品公司参与困难老年居家适老化改造,2024年完成500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厨房、卫生间装配式试点改造。(市民政局)
(六)大力推动终端消费品工厂店建设。建立全市统筹、各地协同推进的终端消费品工厂店培育、发展和促消费工作体系,推动工厂店规模化、品质化、集聚化发展。到2027年,全市培育工厂店300家以上,评定星级工厂店100家以上,打造“嘉兴工厂店”统一品牌。(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快速推进少年路、濮院时尚古镇、海宁皮革城、平湖服装城等工厂店集聚区建设,2024年各县(市、区)分别建成1个集聚区,到2027年,各县(市、区)分别建成3个集聚区,形成促进工厂店消费浓厚氛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嘉城集团按职责分工落实)市县镇(街)联动、政企银协作,每年开展工厂店促销活动100场以上,重点打造1场全市性工厂店消费品牌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各自打造1个以上工厂店品牌活动,推动嘉兴工厂店在长三角地区实现影响力出圈。(市商务局)
(七)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优化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站点布局,市本级基本建成“3+6+23+N”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各县(市、区)分别建成绿色分拣中心1个以上,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到2025年,形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县县全覆盖的废弃陈旧物资回收体系,城镇回收站(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嘉源集团按职责分工落实)用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资金,鼓励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出台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奖补政策。(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落实)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动回收企业组织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到2027年建成2条以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线,提升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能力至5万辆以上。(市商务局)加快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推动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拓展标准化的家电回收服务体系,鼓励开展上门回收,便利居民生活。(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嘉源集团按职责分工落实)提升家电回收拆解利用能力,2027年前建成1条以上家电拆解利用生产线,提高资源再利用效率。(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源集团按职责分工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格外的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嘉兴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相关举措落实。各地政府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落实举措,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扎实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积极争取中央、省政策资金支持,市、县财政配套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的以旧换新。县(市、区)配套资金由各地安排落实。
(二)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热情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创新消费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推出消费品以旧换新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满减、分期等形式助力。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参与以旧换新的生产、销售、回收、拆解等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广泛宣传,用好公共交通、社区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宣传资源,进行政策、活动轮播,持续扩大居民知晓率。组织协会、企业等开展以旧换新进商圈、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对各地、重点企业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强化补贴信息审核,确保补贴精准到位,严厉打击套取财政资金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持续强化市场秩序监管,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违规拆解、破环环境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